前不久,陕西省档案局召开“加强档案协作赋能民营企业”座谈会,讨论《陕西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规则》,明确新组建的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任务。省委副秘书长、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高新民主持会议并讲话,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企业及部分协作组成员企业参加。
会议指出,组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是档案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宣贯相关政策规章、推进工作交流的重要形式,也是解决民营企业理解和运用档案工作政策规章、标准规范较不充分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更是全省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强调,要把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与省级机关、国有企业的档案工作协作组一并管理,及时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档案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召开协作组组长会议,邀请协作组组长企业参加专题座谈会、文件宣贯培训会、业务培训会等。派员参加协作组活动,解答民营企业在档案管理中的疑问,在履行职能中服务企业发展。立足企业特点和普遍需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业务交流、课题研讨、参观考察。组长企业要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行业标准规范,成员企业要积极参加协作组各项活动,共同努力把协作组打造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交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