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线
2024年面授班
2024年档案培训面授班 2024年档案培训就业班 24年档案高级研修班 2024年档案修裱班
2024年网络班
2024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直播) 2024年档案人才培养高研班(直播) 2024年档案职称辅导班(录播) 专业档案培训专题
在线试听
文书档案整理试听 人事档案管理试听 工程档案试听 档号编制规则试听
新闻分类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手机:13241838330
手机:18601298758
固话:010-62700072
传真:010-62700072
邮箱:2087217266@qq.com
总部地址: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底部
新闻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档案快讯 >> 详细信息

北京市印发通知 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2-07  阅读:1419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强化档案管理、推进数据库建设、强化工作保障5个方面对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明确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职责。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工作程序,并将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及综合档案馆纳入成员单位;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主动参与、源头介入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工作,全程监督指导档案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全面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接收征集、集中保管、开发编研、提供利用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加强法规制度协同,制定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和档案接收工作标准。着力强化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管理,做好档案收集工作,严格落实档案安全保管措施,抓好档案移交关键环节,大力提升档案利用效能。分级分类开展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和档案数据汇交工作,数据赋能助力档案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强调,要强化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保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协同联动的档案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档案工作与重大活动办理和重特大事件应对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此外,《通知》附有档案工作备案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等模板,为各相关单位有序开展档案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从建立完善机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监督指导等方面着手,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重大活动和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水平。
  (北京市档案局 马秋影 宋湛,联系电话:55567760)

上一篇: 辽宁省委领导批示要求 强化综合施策 开拓档案工作新局面
下一篇: 山东德州,档案“金牌讲师”天衢开讲了!

Copyright © 2008-2036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3241838330/18601296758固定电话:010-62700072  报名邮箱:
2087217266@qq.com
档案管理基础知识  企业档案管理培训  人事档案管理培训  会计档案管理培训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  档案室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交流QQ群 :869546062    档案服务公司QQ联盟群:908606669

档案教育培训总部地址: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山东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与齐州路中建锦绣广场2号楼1209室
适用于18岁以上成人
京ICP备14023321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2号

收缩
  • QQ咨询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电话咨询

  • 1860129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