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热线
2025年面授班
2025年档案培训面授班 2025年档案培训计划 25年档案高级研修班 2025年档案修裱班
2025年网络班
2025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 2025年档案人才培养高研班 2025年档案职称辅导班 专业档案培训专题
在线试听
文书档案整理试听 人事档案管理试听 工程档案试听 档号编制规则试听
新闻分类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手机:13241838330
手机:18601298758
固话:010-62700072
传真:010-62700072
邮箱:2087217266@qq.com
总部地址: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底部
新闻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档案快讯 >> 详细信息

《兰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2-01  阅读:2719次
内容摘要:作者:吕晟君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住建局获悉,自今年2月1日起,《兰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此举标志着兰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的数字资源“库”建设全面启动,可更好地服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大局。

据介绍,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兰州市实际制定的一部城乡建设档案工作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有以下亮点:一是管辖范围从“城市”拓展到了“城乡”,实现了城市建设档案向城乡建设档案的跨越,更好地促进全市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二是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涉及的管理职责进行了全面的划分和明确,有利于管理职责的全面准确落实;三是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规定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服务;四是对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中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作出了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了方便、减轻了负担,审批事项和流程全面简化;五是城乡建设档案的数字资源“库”建设全面启动,《办法》的实施,必将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数字资源“库”,乃至成为服务兰州市城乡建设发展的一个大数据“宝藏”;六是对城乡建设档案形成单位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形成了全面涵盖档案形成单位和管理部门、管理机构的完整法律责任体系,可以更好地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提供法制保障,法律责任全面确立。

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对未来城乡建设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兰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法》(兰州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13号)同时废止。

 


上一篇: 各地学习传达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
下一篇: 哈尔滨市档案馆传达学习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

Copyright © 2008-2036 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3241838330/18601296758固定电话:010-62700072  报名邮箱:
2087217266@qq.com
档案管理基础知识  企业档案管理培训  人事档案管理培训  会计档案管理培训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培训  档案室建设
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交流QQ群 :869546062    档案服务公司QQ联盟群:908606669

档案教育培训总部地址:北京大学南门科城大厦附楼208室
山东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与齐州路中建锦绣广场2号楼1209室
适用于18岁以上成人
京ICP备14023321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2号

收缩
  • QQ咨询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档案管理信息网
  • 电话咨询

  • 18601296758